——以浙江省慈溪市逍林镇樟新公路东畈土地整理项目为例 根据土地整理项目后评价的原则、内容、指标体系与方法,现以浙江省慈溪市逍林镇樟新公路东畈土地整理项目为例,进行土地整理项目生产能力后评价。 一、 项目区概述 项目区社会经济条件 逍林镇位于慈溪市中部,据2000年统计资料,全镇辖10个行政村,总人口4.14万余人,总面积26.02平方公里,其中耕地4400公顷,人均占有耕地0.035公顷,低于全市人均占有耕地量及联合国粮农组织确定的人均0.053公顷的警戒线。人均粮食仅200公斤,与中等富裕国家最低水平的人均占有量450公斤相距甚远,人多地少的矛盾十分突出。 逍林镇与慈溪市政府所在地毗邻,交通四通八达,极为便利,城镇基础设施完善,具有慈溪市的“中心集镇”的区位优势。逍林镇农村经济发展十分迅速,农村工业迅猛增长,以鞋、帽、玩具、电子产品为主的农村工业已初具规模,农、林、牧、渔等农业产值占农村总产值的比例越来越小,农民经济收入中非农产业比重越来越大,2000年、2001年、2002年三年农、林、牧、渔等农业收入分别占农村经济收入的比例仅为7.88%、7.02%、6.08%,农村劳动力从事农业和非农产业的巨大经济收入差距,使农业经营处于无足轻重的地位,农村劳动力兼业化经营现象非常普遍。2002年全镇农村劳动力从事非农产业的比例为 66.07%,表明农村非农产业市场产生的利润已诱使农村劳动力大规模转移到非农产业,但转移了的农村劳动力仍占有土地,除少量农地无组织向外来人员转包外,大部分进行农地兼业经营,农地抛荒现象也较为常见,制约农地生产效率的提高。 樟新公路东畈土地整理项目位于逍林镇东北部,根据甬土整[2001]35号、浙土资整字[2001]284号文件批复立项,由慈溪市水利建筑勘测设计院设计,于 2001年8月动工建设,至2002年7月全面竣工投产。项目区东与桥头镇接壤,南临新二江,西与樟新公路为界,北至胜山横江,跨越振兴、破山、逍路沿,桥一四个行政村,总面积为700 hm2,直接工程投资825.695万元。 项目区自然资源条件 项目区位于逍林镇东北部、杭州湾南岸、浙东宁绍平原北侧。项目区受海洋性季风影响,雨量充沛,多年平均降水量为1272.8mm,最多1821.3mm(1954年),最少675.6mm(1967年),最大年标差1145.7mm,多年平均蒸发量为961.4mm。雨水时空分布不均,有明显的雨季和旱季,汛期(4~10月份)降雨占全年降水量73.3%,冬季气候干燥,雨水偏少。项目区属北亚热带南缘季风气候区,全境气温受冷暖气团交替控制和杭州湾海水调节,四季分明,气候温和湿润,多年平均气温为16.1C,活动积温历年平均5092.5°C,无霜期平均为244d,可满足水稻、棉花的生长要求。项目区自然灾害以旱涝和台风为主,一般每年2~3次涝灾,1~2次强台风,年年旱情严重。 项目区土壤母质为海积物,土壤属平原潮土带,颗粒均一,粉沙含量高,为粉质黏土,表层脱钙,毛细管发达,有一定的潮性,含盐量在0.1%以下,呈微碱性,经淡水冲刷及种植耐盐作物、逐步脱盐、施用有机肥等措施,可成为肥沃的农业土壤。项目区土壤详细评述为:第一层为杂填土(耕植土),土壤杂色、松散、土质不均、以黏土为主,含少量碎砖、瓦片及少量有机质。主要分布在场地表部,厚度一般在0.7~0.9m,土壤工程性质较差;第二层为粉质黏土,土壤浅灰至青灰色,软塑、厚层状,黏塑性差,间夹少量贝壳碎片、云母等,分布较均匀,具中至低压缩性,物理力学性质相对较好,土壤层厚度为0.6~1.7m;第三层为粉细沙夹薄层黏土,土壤青灰色,稍至中密,互层状,含贝壳碎片、云母、具中至低压缩性,物理力学性质好。本层厚度为9.5~10.9m;第四层为粉质黏土,土壤灰色,软塑,厚层状,似薄层状,黏塑性差,具中等压缩性,物理力学性质较好。 项目区土地利用现状 项目区总面积为700hm2,其中耕地520.1hm2,其余均为鱼塘杂地、水面、道路等用地,土地后备资源较多,部分“三荒一废”土地及其他杂地经过整理可以改良。现有土地实行土地承包责任制,各地类的权属及承包权明确。耕地以老塘横路南大部分土地为主,主要为水作,老塘北路主要为旱作,项目区土地利用现状以种植水稻、棉花、油料等低效农作物为主,品种单一,成本高,难以适销对路,产出也较低。 逍林镇(樟新公路东)土地整理区属中河水系,有破山江、王家路江等多条主要河道,大小河流18条,内部有长短不一沟渠若干条,计长80km,大都属支河网络,流域走向由南至北,河网正常水位3.70m。由于早期农业学大寨时各村自行开挖形成的沟渠杂乱无章,再加上沟渠久未整治,杂草丛生,断面过小,淤积严重,深浅弯曲不一,水流流向无序,排蓄能力较弱。另外,项目区灌溉机埠、灌排渠系等水利设施缺乏、老化,致使项目区农业生产灌溉、排涝不畅。项目区历年没有得到综合治理,地块零碎,局部地势高低不平,沟渠坡降不一,路渠不配套,且河、沟、渠、未形成网络。由于历史等原因有大量的“驼背地”、“低洼地”,排灌不畅,除渍能力弱,造成田块低处遇雨便涝,高处遇旱则枯,且地下水位相对较高,明涝暗渍严重。 项目区内交通道路极其缺乏,作为通向外部主干线的老塘横路面窄泥泞,路宽仅1m左右,仅有的几条小型田间道路泥泞不堪,即使行人也有困难。一些老桥由于原等级标准较低,又年久失修,只能行人,不能通车,有的面临倒塌,农副产品及生产资料运输发生严重困难,生产、生活极为不便。项目区内电力设施较少,特别是缺少高压电力线路,部分设施老化严重,布局混乱,难以有效地进行项目区农田排灌、机械作业、规模经营。 由于土地整理项目区水、田、路等农田基础设施较差,及其项目所在地农、林、牧、渔业经营收入占农村非农产业收入比例过低等原因,项目区农民从事农地经营的积极性低,农业投入明显不足,农地弃耕抛荒现象不少,农地利用处于粗放、低效的状态。 二、 项目生产能力后评价 (一) 生产能力后评价资料调查 本项目采用文件资料搜集、实地调查、问卷等方式,收集整理了相关资料。包括有无土地整理项目条件下,项目区的微地形地貌条件、土壤条件、水分条件及社会经济条件状况等(具体见表1)。其中,新增耕地因素仅反映项目区整体生产能力的提高,而其他四个因素则反映土地生产潜力或土地质量的提高程度。因此,新增耕地因素仅作为参考评价因素。
影响因素 | 评价指标 | 无项目 | 有项目 | 微地形地貌 | 土壤侵蚀度 | 项目区地处平原,地势略有不平,造成轻微的土壤侵蚀与流失 | 土地整理实施了260 hm2的土地平整工程,降低了土壤侵蚀与流失程度 | 生产便利度 | 项目区土地高低不平,田间道路窄小且泥泞,难以适应机械耕作及生产资料与产品运输,生产极为不便 | 土地整理进行土地平整,新建宽度4m以上的道路12621.1m,宽4m以上的桥梁23座,能适应土地机械化耕作 | 排灌通畅度 | 项目区地面高低不平,除渍能力弱,造成田块低处遇雨便涝,高处遇旱便枯,土地排灌不畅 | 实施了25%面积的土地平整工程,消除了“驼背地、低洼地”,极大的改善了高处易旱,低处易涝状况、提高了土地排灌通畅度 | 资源有效利用 | 项目区田块分布杂乱且破碎,不利于机械化耕作与光热自然资源利用 | 按设计的标准长宽及方向,建设标准田块,提高了光热资源利用效率 | 土壤养分
| 耕层厚度 | 项目区农业生产中基本不存在耕层厚度上的限制 | 土地整理未实施耕层加深工程,且因土地平整工程造成部分土地耕层加厚 | 土壤质地 | 项目区土壤属平原潮土带,颗粒均一,粉沙含量高,为粉质黏土,以黏为主 | 土地整理未实施土壤质地改良工程,且因土地平整工程使部分土壤结构暂时性破坏 | 土壤肥力 | 项目区土壤经淡水冲刷及逐步脱盐,已成为肥沃的农业土壤 | 土地整理未实施改良土壤质地工程,但整理后土地集约经营进一步平衡了土壤肥力 | 土壤污染度 | 项目区土壤存在轻度的工业排水排气污染及化肥农药污染 | 土地整理未实施减轻土壤污染工程,土壤污染状况无实质性改变 | 水分 条件
| 水源保证率 | 项目区正常水源能保证农地灌溉需要 | 土地整理未实施水源改良工程,项目区水源保证程度未实质性改变 | 有效灌溉率 | 项目区河道弯曲堵塞,地面高低不平,桥涵不配套,有效灌溉率为60%左右 | 疏浚河道共16.82km,铺设三面光渠道3332m,建造涵洞17处,新建机埠3座,铺设地下网灌656m,有效灌溉率为90%以上 | 排涝排渍率 | 项目区除渍能力弱,造成田块低处遇雨便涝,高处遇旱便枯,且地下水位相对较高,明涝暗渍严重 | 土地整理疏浚河道共16.82km,铺设地下网灌656m,实现排灌分渠、合理布置的排灌网,极大地改善了排涝排渍有效程度 | 防洪抗旱能力 | 洪旱灾害频繁,为2~3年一遇的洪旱灾害,和每年2~3次的涝灾、台风灾害,使项目区农业减产约40% | 通过土地整理疏浚河道、建设机埠等工程建设,将洪旱自然灾害降至10年一遇,但未进行有效的防台风灾害工程建设,每年因台风灾害使项目区农业减产约20% | 社会经济条件 | 农业生产投入 | 农地粗放经营,存在不少土地抛荒现象,每亩农地平均投入不到400元 | 进行大棚种植,引入新品种,新技术,进行农地集约经营,每亩农地平均投入约2000元 | 生产组织管理 | 农地兼业经营或抛荒,少部分由农户向外乡人承担,不存在集体性组织 | 新增耕地统一由集体向外承包,已有近70%农地有组织地向公司或外乡人承包,引入市场化机制,将项目区开拓为蔬菜生产基地 | 增加耕地 | 增加耕地面积 | 项目区耕地面积共520.1h㎡ | 土地整理新增耕地93.95 h㎡,耕地增加率为18.06% |
(表1)樟新公路东畈土地整理项目生产能力后评价资料调查
(二) 评价指标量化 根据土地整理项目生产能力后评价指标内容及量化的方法与步骤,参照项目区农地生产经营及生产潜力的实际,以无项目条件下指标值为基准,根据该指标与土地生产潜力的函数关系,对表1所示的有无项目条件下樟新公路东畈土地整理项目的各指标值进行量化,结果如表2中各个影响因素的指标指数。 影响因素 | 评价指标 | 有项目指标量化值 | 无项目指标量化值 | 指标指数 | 因素指数 | 项目指数 | 因素 | 权重 | 指标名称 | 权重 | 微地形地貌(I1) | 0.36 | 土壤侵蚀度(I11) | 0.25 | 100 | 160 | 40 | 225.3 | 204.7 | 生产便力度(I12) | 0.35 | 100 | 310 | 108.5 | 排灌通畅度(I13) | 0.24 | 100 | 200 | 48 | 资源有效利用(I14) | 0.16 | 100 | 180 | 28.8 | 土壤养分(I2) | 0.15 | 耕层厚度(I21) | 0.17 | 100 | 120 | 20.4 | 125.9 | 土壤质地(I22) | 0.28 | 100 | 115 | 32.2 | 土壤肥力(I23) | 0.32 | 100 | 150 | 48 | 土壤污染度(I24) | 0.23 | 100 | 110 | 25.3 | 水分条件(I3) | 0.20 | 水源保证率(I31) | 0.16 | 100 | 100 | 16 | 200 | 有效灌溉率(I32) | 0.38 | 100 | 210 | 79.8 | 排涝排渍率(I33) | 0.19 | 100 | 250 | 47.5 | 防洪抗旱能力(I34) | 0.27 | 100 | 210 | 56.7 | 社会经济条件(I4) | 0.29 | 农业生产投入(I41) | 0.65 | 100 | 230 | 149.5 | 223 | 生产组织管理(I42) | 0.35 | 100 | 210 | 73.5 |
(表2)樟新公路东畈土地整理项目生产能力后评价表 (三) 评价指标权重 采用层次分析法,计算樟新公路东畈土地整理项目生产能力后评价指标的权重值。根据土地整理项目指标权重赋值的专家咨询方法,选择分别来自慈溪市土地整理中心、逍林镇农办、承包经营农地公司的管理者、农户等部门的20位咨询对象,将各两两对比的指标重要性表格发给他们,并详细阐述填表的规则,请各位咨询对象填写上三角形矩阵,然后统计回收表格,选择两两指标重要性比较值的众数,作为指标两两重要性比较值,列出指标重要性矩阵,然后将计算各指标的权重矩阵及指标权重矩阵计算的满意度,调整指标重要性矩阵,直到权重矩阵结果具有满意的一致性。 (四) 评价结果的计算与分析 1.评价结果的计算 樟新公路东畈土地整理项目生产能力后评价结果的计算,是计算相对于无项目条件下(或土地整理实施以前)项目区农地质量提高程度或农地生产潜力指数。但值得强调的是,由于樟新公路东畈土地整理项目新增有效耕地93.95hm2,新增有效耕地比率为18.06%,这部分新增耕地不能反映项目区土地质量或土地生产潜力的提高程度,却能在较大程度上增强项目的生产能力。因此,此处从项目实施对土地生产潜力及项目生产能力提高两个方面进行评价。 (1)项目区农地生产潜力指数。樟新公路东畈土地整理项目农地生产潜力指数计算,即是采用指数方法,将各单项指标的量化值及其相对应的权重值相乘,并对所有选入的后评价指标的计算值求和,以反映土地整理实施对项目区农地生产潜力的提高程度,具体公式如下:
式中: M为后评价项目的生产能力指数; Wi为指标i的权重值; n为土地整理项目后评价所选指标个数。 结果(表3)表明,土地整理项目实施使项目区农地生产潜力指数从100到204.7。
| 微地形地貌 | 土壤养分 | 水分条件 | 社会经济条件 | 合计 | 无项目指数 | 36 | 15 | 20 | 29 | 100 | 有项目指数 | 81.1 | 18.9 | 40 | 64.7 | 204.7 | 指数提高量 | 45.1 | 3.9 | 20.0 | 35.7 | 104.7 | 指数提高率 | 125.3% | 26.0% | 100.0% | 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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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3 樟新公路东畈农地生产潜力影响程度的因素
(2)项目区生产能力指数。项目生产能力指数是指有无项目条件下,整个项目在生产能力上的提高程度,除项目区原有农地生产潜力提高外,还包括新增耕地使项目区生产能力的提高。设项目生产能力指数为M′,新增耕地比率为K,则计算的项目生产能力指数为241.7。 M′=M+K×M M′=204.7+204.7×18.06%=241.7 2.结果分析 通过土地整理项目实施,樟新公路东畈项目区的生产能力指数由100增加至241.7,即项目区农业生产能力增加了141.7%。其中,因土地整理项目实施改良项目区农业生产条件,使项目生产能力增加了104.7%,即项目区单位土地生产潜力增加了104.7%;因土地整理项目实施新增有效耕地面积,使项目生产能力提高了40%。 项目区农地生产潜力提高了104.7%,其中,因土地整理项目实施改善项目区农地微地形地貌条件使农地生产潜力提高了45.1%,完善农地经营机制、增加农地生产投入使农地生产潜力提高了35.7%,提高农地有效灌溉、提高排涝排渍及抗洪旱能力使项目区农地生产潜力提高了20%,改善农地土壤养分条件,使项目区农地生产潜力提高了3.9%,各因素对农地生产潜力提高的影响如表3。 3.经验教训与完善对策 樟新公路东畈土地整理项目实施,使项目生产能力提高了141.7%,使项目区农地生产潜力提高了104.7%,取得了非常显著的效益。樟新公路东畈土地整理项目实施,针对整理项目区农地生产的交通及经营机制等主要制约因素,从项目所在地社会经济较发达的条件出发,重点进行项目区道路的改造,农地转包机制的完善,同时改善农地水利设施及增强农业生产防灾能力,充分调动了农地经营的积极性,提高了农地利用的集约度。 但樟新公路土地整理过程中,对土地养分条件及农业生产防台风灾害考虑不足。未来项目区农地经营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减轻台风灾害,改良土地质地,平衡土壤肥力,以进一步挖掘土地生产潜力,提高项目生产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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