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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顺义区土地开发整理规划(2001-2010年)

顺义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二零零二年十二月
顺义区土地开发整理规划文本
目录
一、前言 1
1.1
规划目的
 1
1.2
规划任务
 1
1.3
规划依据
 2
1.4
规划期限
 3
二、概况
 4
2.1
自然条件与社会经济条件
 4
2.2
土地利用状况
 5
2.3
土地开发整理状况
 11
三、土地开发整理潜力
 13
3.1
农地整理潜力
 13
3.2
农村居民点整理潜力
 13
3.3
土地开发潜力
 13
3.4
土地复垦潜力
 14
3.5
土地开发整理前景
 14
四、目标和方针
 16
4.1
土地开发整理目标
 16
4.2
土地开发整理方针
 17
五、土地开发整理分区及项目
 19
5.1
土地开发整理分区
 19
5.2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
 21
六、投资估算与效益评价
 22
6.1
投资估算
 22
6.2
筹资方式
 22
6.3
方案经济、社会、生态评价
 24
七、实施规划的保障措施
 27
7.1
行政措施
 27
7.2
经济措施
 30
7.3
技术措施 31

顺义区土地开发整理规划

 概况
顺义区位于北京市东北部,距北京市区仅有30公里,地处北纬400分到北纬4018分,东经11628分到11658分。东临平谷区,北连怀柔区、密云县,西接昌平区、朝阳区,南接通州区、河北三河市。东西长45公里,南北宽30公里,总面积1021.49平方公里。
2.1
自然条件与社会经济条件
2.1.1
自然条件
顺义区地处燕山南麓的华北平原北部边缘,属潮白河冲积扇的中、下段,地势北高南低。平原是全区的主体,占全区总面积的97%左右,其余为台地、基岩残丘和山地;地势微向东南倾斜,坡降为0.6/1000。区内海拔一般在25-45,最高海拔点位于东北部山区,为637.6
境内有大小河流20余条,分属北运河、潮白河和蓟运河3个水系,河道总长度232公里,径流总量1.7亿平方米。自西向东,主要河流有温榆河、小中河、潮白河、箭杆河及金鸡河,除温榆河由北西向南东流动外,其他河流均自北向南流。全区地下水丰富,水质清纯,基本无污染,并含有多种对人体健康有益的矿物质。
全区气候属暖温带半湿润大陆性季风性气候。具有“春季干燥多风,夏季炎热多雨,秋季秋高气爽,冬季寒冷干燥”、四季分明、冷热适宜、雨热同期等气候特点。区内光热资源比较充裕。区内土壤主要是潮土、褐土两种类型,约占土地总面积的97%
土壤质地除少部分为砂土和砂壤土外,90%以上为轻壤土或中壤土,土质较好。土壤养分含量大部分地区属中、下等。土壤中碳酸钙含量丰富,PH7.5-8.6,呈微碱性反应。
2.1.2
社会经济状况
顺义区下设12个建制镇,七个地区办事处,2个街道办事处,辖426个行政村,27个居民委员会。至2000年底,全区人口达54.2万,其中男性26.7万,女性27.5万;非农业人口12.8万,农业人口41.3万。2000年全区实现国内生产总值115.13亿元,人均超过1.9万元,85%以上的行政村都已达到了小康水平。
顺义区区位优势得天独厚,我国最大、设备最先进的航空港-首都国际机场就坐落于区内西南部。区内公路总长达1500公里101国道、顺平公路纵横穿越全区;京承、大秦铁路横贯南北,公路与铁路组成一个四通八达的交通网,交通极为便利。到目前为止已实现了村村通公路,且村内道路均已硬化。
顺义区农业基础地位稳固。耕地一马平川,水丰土沃,气候温和,适宜农耕,素有“京郊粮仓”、“首都副食品基地”之美誉。农业正在向农田灌溉化、作业机械化、种植良种化、栽培模式化、管理科学化的现代农业迈进。粮食生产综合水平居全国领先地位,创汇农业正在崛起,且发展势头良好,观光农业正在蓬勃发展,已成为全区新的经济增长点。
全区旅游资源丰富,现已形成了以潮白河、温榆河为轴线的两条别墅开发带,两河沿岸2000多套别墅,风格独特,设备高档,多姿多彩。区内人文古迹历史悠久,既有古人修建的无梁阁、元圣宫、吕祖祠,药王庙,也有现代人挖掘的焦庄户地道。潮白河旅游开发区已成为外商投资新的热点。
2.2
土地利用状况
2.2.1
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
全区总土地面积为102149.76公顷1532246.00亩),合1021.49平方公里。其中耕地51264.67公顷768970.00亩),占全区的50.19%;园地4756.95公顷71354.30亩),占4.66%;牧草地83.91公顷1258.65亩),占0.08%;林地3497.95公顷52469.30亩),占3.42%;居民点及工矿地21114.67公顷316720.10亩),占20.67%;交通用地5078.99公顷976184.90亩),占4.97%;水域10089.71公顷151345.70亩),占9.88%;未利用土地6262.91公顷93943.70亩),占6.13%
1.
耕地。全区耕地面积51264.67顷(768970.05亩),占土地总面积的50.19%。其中,灌溉水田1259.82公顷18897.30亩),占耕地总面积的2.46%,水浇地39839.02公顷597585.30亩),占77.71%;旱地2665.63公顷39984.50亩),占5.2%,菜地7500公顷112500.00亩),占14.63%。本区以平原为主,耕地面积大,且在区内分布较均匀,除天竺地区、仁和地区和龙湾屯镇外,各镇耕地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均在30%-55%之间。
2.
园地。全区园地面积4756.95公顷71354.30亩),占土地总面积的4.66%,其中果园4691.57公顷70373.60亩),占园地面积的98.63%;其他园地65.38公顷980.70亩),占园地的1.37%。园地主要分布在东部地区的龙湾屯镇、张镇、木林镇、杨镇和大孙各庄镇等镇,占全区园地面积的近一半。
3.
林地。全区林地面积3497.95公顷52469.30亩),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3.42%,在林地中,有林地2816.14公顷42242.10亩),占林地面积的80.51%;苗圃245.04公顷3675.60亩),占林地的7.01%。林地主要分布在潮白河河滩地以及东北部的山地丘陵地区,树种主要为杨树、侧柏、刺槐和油松。其中,有林地多为防护林,其次为经济林。其他用途林,如用材林、薪炭林、特种用途林,主要分布在潮白河沿岸仁和地区、李桥镇、李遂镇和北小营的共青林场、南彩镇的长青林场以及东北部龙湾屯镇的低山丘陵地区,面积合计占有林地的58.57%
4.
牧草地。全区有牧草地82.91公顷1258.65亩),占土地总面积的0.08%。主要为改良草地,面积76.38公顷1145.70亩),约占全区牧草地的91.03%,有部分为天然草地。全区牧草地分布较均匀,改良草地主要分布在南彩镇和马坡地区。近几年,人工草地发展迅速,主要分布在高丽营镇、马坡镇和杨镇三镇约占全区总牧草地的40%
5.
居民点及工矿用地。全区居民点及工矿用地21114.67公顷316720.10亩),占土地总面积的20.67%。其中,城镇用地2003.56公顷30053.40亩),占居民点及工矿用地的9.49%;农村居民点用地12176.16公顷182642.40亩),占57.67%,独立工矿用地6632.62公顷99489.30亩),占31.41%;特殊用地302.33公顷4534.95亩),占1.43%。在居民点及工矿用地中,顺义镇作为北京市的卫星城,城镇用地最多,达到926.99公顷13904.9亩),占全区城镇用地的48.23%;此外城镇用地较多的后沙峪镇、天竺镇、杨镇、马坡镇、木林镇和北小营镇均在60公顷900亩)以上。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较大,分布广泛。独立工矿用地多分布在后仁和地区、沙峪地区、李桥镇、南彩镇和北小营镇等地,其中占居民点及工矿用地比重较高的是天竺镇,达51.46%,而比重最低的仁和镇仅为26.26%
6.
交通用地。顺义区交通用地5078.99公顷76184.90亩),占土地总面积的4.97%。其中,铁路用地349.02公顷5235.30亩),占交通用地的6.87%;公路用地1550.45公顷23256.75亩),占30.53%;农村道路用地2118.69公顷31780.35亩),占41.71%;民用机场用地1060.83公顷15912.45亩),占20.89%。顺义区交通运输发达,机场、铁路、公路俱全,交通占地较多。天竺地区的交通用地面积最大,占用土地比例最高,面积达1267.67公顷19015亩),占全地区土地面积的30.14%;北石槽镇的交通用地面积最小,占用土地比例最低,分别仅为106.79公顷1601.8亩)和3.28%。境内铁路贯穿木林、李桥、牛栏山等9个乡镇。各级公路及农村道路分布广泛,已形成以顺义镇为中心,各乡镇村相互连通的公路网。
7.
水域用地。顺义区水域用地10089.71公顷151345.70亩),占土地总面积的9.88%。其中,河流水面2498.61公顷37479.25亩),占水域面积的24.76%;湖泊水面19.42公顷291.30亩),占0.19%;水库水面93.5公顷1402.50亩),占0.93%;坑塘水面3747.37公顷56210.55亩),占37.14%;苇地面积445.22公顷6678.30亩),占4.41%;滩涂面积929.99公顷13949.85亩),占9.22%;沟渠面积2283.21公顷34248.15亩),占22.63%;水工建筑物面积72.35公顷1085.25亩),占0.72%。李桥镇、北小营镇、仁和地区、南彩镇、李遂镇、后沙峪地区、牛栏山地区等河流水面较广,均在1001500亩)以上,其中李桥镇面积达3955385亩),北小营镇、南彩镇,李遂镇和仁和地区也均在2003000亩)以上;水库水面主要分布在木林镇,面积85.81公顷(1287.1),占全区水库面积的92.8%;坑塘水面各镇均有分布,其中以杨镇地区和张镇面积最大,均在433.336500亩)以上,面积在266.7公顷-366.7公顷4000-5500亩)的有牛栏山镇、大孙各庄镇、南彩镇、赵全营镇、高丽营镇等五镇,南法信地区面积最小,仅545.2亩;苇地主要分布在杨镇地区、牛栏山地区、李遂镇、南彩镇、李桥镇和张镇等6镇,其中杨镇地区面积最大,达2722.5亩,占全区苇地面积的63.6%,李遂镇、南彩镇和李桥镇次之,其余如牛栏山地区和张镇面积都较小。滩涂主要分布在北小营镇、天竺镇、木林镇等9个镇,其中以北小营镇、天竺镇和木林镇三镇面积最大,合计达2542.1亩,占全区滩涂面积82.3%
8.
未利用土地。顺义区有未利用土地6262.91公顷93943.70亩),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6.13%。其中,荒草地面积为4262.75公顷63941.25亩),占全区未利用土地的68.06%,沼泽地51.02公顷765.30亩),占0.81%,沙地742.15公顷11132.25亩),占11.85%,裸土地109.09公顷1636.35亩),占1.74%,裸岩石砾地825.04公顷12375.60亩),占13.17%,田坎70.30公顷1054.50亩),占1.12%,其它未利用地202.56公顷3038.40亩),占3.23%。未利用土地主要分布在东部、东北部的低山丘陵地带以及潮白河沿岸低洼地等,如东北部的龙湾屯镇、木林镇,东部的张镇,未利用土地均在666.6710000亩)以上;北部的北小营镇、牛栏山镇和北石槽镇等未利用土地也在200公顷-400公顷3000-6000亩)之间。其中以龙湾屯镇和木林镇面积最大,分别达1930公顷28950.2亩)和1183.7公顷17755.5亩),合计共占全区未利用土地的49.7%
2.2.2
土地利用程度与效益
1.
土地利用程度。顺义区土地开发利用的程度高,后备资源不足,土地利用率为93.87%。最高的马坡镇,土地利用率将近100%,最低龙湾屯镇为66.31%。有10个镇土地利用率在95%以上,6个镇在90-95%之间,只有木林镇、张镇和龙湾屯镇等小于90%。全区平均垦殖指数为38.05%。垦殖指数较高的乡镇主要有北务镇、赵全营镇、北石槽镇、大孙各庄镇、李桥镇、杨镇和李遂镇等,其中北务镇最高,达54.18%。垦殖指数较低的乡镇主要有天竺地区、龙湾屯镇、仁和地区、后沙峪地区、北小营镇和马坡地区等,其中天竺地区最低。全区平均耕地复种指数为192%,居全市第二位。从各乡镇看,耕地复种指数最高达205%(仁和地区),最低为185%(李桥镇),地区差异不大。
2.
土地利用效益。2000年全区国内生产总值为102.90亿元,土地平均产值以国内生产总值计为1007.35万元/平方公里。全区粮食总产量为42721.90万公斤,粮食耕地亩产为708公斤/亩,单产居全市第二位;蔬菜总产量83104万公斤,蔬菜耕地亩产为748l公斤/亩,单产居全市第三位;干鲜果总产量为35603吨,果园单产为554公斤/亩。
2.2.3
土地利用特征
l.
土地利用率相对较高,仍有一定的土地开发整理潜力。顺义区土地利用率为93.87%,已利用地面积为95886.85公顷1438302.75亩),未利用地面积为6262.91公顷93943.65亩),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6.13%。在未利用地中,以荒草地、沙地为主,占79.91%。荒草地、沙地大部分可以开发整理成耕地。
2.
农业用地表现出典型的平原型特点,以耕地为主,园地、林地和牧草地所占比重小。顺义区有农业用地69693.19公顷1045397.85亩),包括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以及水面五大类,约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68.23%。耕地面积大、比重高,在农业用地中居于主导地位,约占农业用地的73.56%,而园地、林地和牧草地面积小、比重低,表现出典型的平原地区的土地利用特点。
3.
建设用地结构具有明显的城郊型特点,居住和工矿用地所占比重较大。顺义区建设用地面积为26193.66公顷392904.90亩),包括居民点及工矿用地、交通用地和水利设施等三类,约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25.64%,高于全市的平均水平,土地利用结构具有明显的城郊型特点。
4.
土地产出率较高,并有进一步提高的潜力。顺义区地处北京市远郊平原,交通便利,经济发达,劳动力素质较高,土地开发历史悠久,土地利用集约度高。从总体上看,土地利用的经济效益较高,土地的平均产值、耕地单产均在北京市远郊区县中位居前列。但是以顺义区土地资源状况和区位交通条件,无论是农业用地,还是工业用地经济效益都有进一步提高的潜力。
5.
土地的供需矛盾突出,可供开发的后备土地资源不足。顺义区人多地少,土地供需矛盾突出。近些年来,顺义区经济发展迅速,各项建设都不可避免地占用了大量土地,其中绝大部分是耕地。与此同时,人口却在不断增加,特别是人口机械增长的势头很猛,人均耕地减少较快,而土地后备资源不足。随着人口增加和经济建设的发展,每年用于城乡建设、交通、水利、工业的土地数量很大,土地供需之间的矛盾呈更加激化的态势,农业和各项建设用地都难以满足需求。
6.
土地利用不充分,村镇用地超标现象普遍。在土地供需紧张的同时,又存在一些浪费现象。在建设用地中,部分工矿和大部分村镇用地容积率低,城镇、乡村现状人均建设用地指标超标严重,浪费土地的现象相当普遍。目前,全区城乡居民点总占地14179.72公顷,人均用地高达263平方米。农村居民点零星分散,土地利用率低。现状农村居民点按农业人口计算,人均用地高达276平方米,超过规定标准一倍多,可挖掘利用土地面积还很大。
7.
土地产权关系复杂。主要问题是:(1)插花地(飞地)多。乡镇与乡镇之间,村与村之间土地相互插花。插花地的存在不利于土地的利用,给土地利用、管理、生产运输带来很多不便,从而降低了土地利用率,甚至造成抛荒;(2)土地楔入严重。土地楔入也给土地的利用、农田基本建设和社会的安定团结带来了很不利的影响;(3)土地产权规模小。全区人多地少,居民点分散,村组规模小,相应土地产权规模小,不利于土地规模化利用。
2.3
土地开发整理状况
1997年以来,顺义区政府及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十分重视土地开发整理工作。无论是从人力还是从资金上,顺义区政府及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均加大投入,以保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顺利进行。
全区先后实施了大小110余项国家级、市级和区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其中国家级项目两项,其他大部分为市级补助项目,主要以农地整理为主。市级和区级项目主要是开发和复垦项目,开发和复垦对象主要是荒草地、废弃坑塘。历年来的整理项目数及整理面积为:1998年立项5项,整理面积为113.33公顷1700..00亩),增加耕地面积为113.33公顷1700.00亩);1999年立项数为11项,整理面积为150.53公顷2257.90亩),增加耕地面积为135.85公顷2037.90亩),增加园地面积为14.67公顷220.00亩),1998年和1999年的土地开发整理开发项目类型主要是土地开发项目;2000年整理项目共为21项,整理面积为233.46公顷3501.90亩),增加耕地面积为233.46公顷3501.90亩),土地开发整理工作向多样化展开,整理类型既包括土地开发、土地复垦,同时也有意识的开展了一些农地整理项目,土地开发面积为89.34公顷1340.10亩),土地复垦面积为30.87公顷463.00亩),农地整理面积为30.31公顷454.70亩);2001年整理项目数为10项,整理土地面积为114.44公顷1716.60亩),增加耕地面积114.44公顷1716.60亩),整理类型主要是土地开发和土地复垦,其中土地开发面积为106.04公顷1590.60亩),土地复垦面积为8.4公顷126.00亩);2002年整理项目数为64项,整理面积为379.81公顷5697.15亩),增加耕地面积为341.10公顷5116.45亩),其中农地整理面积为338.04公顷5070.55亩),土地开发面积为47.35公顷710.25亩),土地复垦面积为63.65公顷954.80亩),居民点整理面积为1.67公顷25.10亩)。


三、土地开发整理潜力
3.1
农地整理潜力
根据农地利用规模化、集约化、科技化、机械化、园区化、社会化的目标,采用一定的标准,通过整理可以增加耕地4118.11公顷(61771.65亩),其中整理沟渠田坎道路增加耕地为1474.85公顷(22122.75亩)。根据增加耕地面积系数划分潜力区为:一级潜力区为龙湾屯镇(21.09%)、大孙各庄(13.23%)、北小营(12.66%)、张镇(11.72%)、杨镇(10.80%)、木林(10.77%)、北石槽(10.63%)李家桥(10.11%);二级潜力区为北务(9.30%)、南彩(8.74%)、马坡(5.06%)高丽营(8.24%)、赵全营(8.24%);牛栏山(3.46%)和李遂(2.13%)为三级潜力区。
3.2
农村居民点整理潜力
居民点整理将增加耕地面积4859.57公顷(72893.55亩),增加耕地潜力系数平均为48.5%,最高为北务镇(60%),最低为木林镇(39%)。依据耕地潜力系数划分潜力区:一级潜力区为高丽营镇(54%)、李桥镇(55%)、北务镇(60%)、赵全营镇(57%);二级潜力区为杨镇(47%)、牛栏山镇(48%)、马坡镇(47%)李遂(49%)大孙各庄(50%)北石槽镇(46%);其余乡镇整理潜力不大,为三级潜力区。
3.3
土地开发潜力
通过调查,全区土地开发潜力即增加耕地面积为2132.52公顷(31987.8亩)。各乡镇分布情况为:一级潜力区为杨镇467.02公顷(7005.30亩),占21.90%,木林镇375.29公顷(5629.35亩),占17.60%,北小营镇307.91公顷(4618.65亩),占14.44%;二级潜力区为张镇181.59公顷(2723.85亩),占8.52%,大孙各庄镇161.33公顷(2419.95亩),占7.56%,龙湾屯镇148.16公顷(2222.40亩),占8.71%,牛栏山镇137.40公顷(2061.00亩),占6.44%,北石槽镇110.32公顷(1654.80亩),占5.17%;三级潜力区为北务镇64.05公顷(960.75亩),占3.00%,赵全营镇48.87公顷(733.05亩),占2.29%,高丽营镇37.55公顷(563.25亩),占1.76%,马坡镇33.65公顷(504.75亩),占1.58%,李遂镇29.25公顷(438.75亩),占1.37%,李家桥镇24.37公顷(365.55亩),占1.14%,南彩镇5.76公顷(86.40亩),占0.27%
3.4
土地复垦潜力
通过调查,全区土地复垦潜力为2708.28公顷(40624.20亩)。其中增加耕地面积为2563.06公顷(38445.90亩),增加园地面积为145.22公顷(2178.30亩)。各乡镇分布情况为:一级潜力区为张镇447.5公顷(6712.50亩),占17.31%,木林镇315.16公顷(4727.40亩),占13.05%,李家桥292.75公顷(4391.25亩),占11.32%,杨镇260.69公顷(3910.35亩),占10.08%,;二级潜力区为北石槽镇195.97公顷(2939.55亩),占7.58%,北小营镇141.12公顷(2116.80亩),占5.46%,大孙各庄镇174.83公顷(2622.45亩),占6.76%,南彩镇173.26公顷(2598.90亩),占6.70%,龙湾屯镇167.33公顷(2509.95亩),占6.47%,北务镇133.41公顷(2001.15亩),占5.16%,马坡镇119.66公顷(1794.90亩),占4.63%;三级潜力区为高丽营镇86.15公顷(1292.25亩),占3.33%,赵全营镇40.05公顷(600.75亩),占1.55%,牛栏山镇8.96公顷(134.40亩),占0.35%,李遂镇6.22公顷(93.30亩),占0.24%
3.5
土地开发整理前景
根据潜力分析,本区通过土地开发整理,将所有增加耕地潜力开发出来以后,可以增加耕地13673.24公顷(205098.60亩)。到规划期末,随着全区社会经济持续发展和进步,土地利用将实现由粗放到集约的根本转变,农用地得到有效利用,土地生态环境得到全面改善,农地利用方式将向区域化、规模化、社会化、科技化、机械化、集约化、园区化方向发展。届时农业产值和生产率将进一步提高,而土地开发整理作为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的既定内容也将发展到一个新的水平。

 
四、目标和方针
4.1
土地开发整理目标
2010年,在“一要吃饭、二要建设”前提下,通过土地开发整理并配合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调整,落实北京市下达的土地利用调控指标,促进土地利用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以及生态效益的全面提高,为实现顺义区跨世纪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目标提供土地保障。全区各类农地基本得到全部整理,通过土地开发整理实现农地利用方式逐步由粗放向集约化转变,确保耕地总量动态平衡且略有增加,基本农田保护率达到89%以上,在未来的十年内,粮食生产将从追求数量目标转移到追求质量目标,种植结构将进一步调整,农业的经济效益将进一步提高,顺义区将进一步发挥其农业大区的作用,并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适应加入“WTO”后经济发展国际化、全球化的要求。通过土地开发整理,一方面要为顺义区国民经济发展,特别是信息业、工业、房地产业、航空运输与物流业、旅游业及奥运场馆的建设,提供充充足的建设用地;另一方面还要通过开发整理促进农地向区域化集中、实现大地园林化,村镇企业向工业小区集中、实现工业园区化,村庄向城镇集中、实现乡村城市化,完成建设高水平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
具体目标如下:
1
.规划期内开发整理各类土地6933公顷以上(103995亩),力争新增耕地3000公顷(45000亩)。土地开发整理的结构为:农地整理5158公顷(77370亩),增加耕地为1350公顷(20250亩);村庄整理529公顷(7935亩),增加耕地为300公顷(4500亩);土地开发552公顷(8280亩),增加耕地为600公顷(9000亩);土地复垦693公顷(10395亩),增加耕地为750公顷(11250亩)。
近期(200101月——200512月)开发整理土地3524公顷(52860亩),增加耕地1480公顷(22200亩),其中2001年、2002年已开发整理565.15公顷(8477亩),增加耕地455.54公顷(6833亩)。近期农地整理面积为2650公顷(39750亩),增加耕地面积为699公顷(10485亩);村庄整理面积为148公顷(2220亩),增加耕地面积为80公顷(1200亩),土地开发面积为333公顷(4995亩),增加耕地面积为323公顷(4845亩);土地复垦面积为393公顷(5895亩),增加耕地面积为378公顷(5670亩)。
远期(200601月——201012月)开发整理土地4274公顷(64110亩),增加耕地1520公顷(22800亩),其中,农地整理面积为3152公顷(47280亩),增加耕地面积为651公顷(9765亩);村庄整理面积为447公顷(6705亩),增加耕地面积为220公顷(3300亩),土地开发面积为288公顷(4320亩),增加耕地面积为277公顷(4155亩);土地复垦面积为387公顷(5805亩),增加耕地面积为372公顷(5580亩)。
2
.整理区内农业生产基本形成区域化布局、规模化利用、专业化生产、机械化作业、产业化经营、现代化管理、社会化服务的现代市场化农业生产格局;农地达到田成方、林成网、渠相通、路相连、塘成区、机配套的高标准农业和种养殖基地;农地质量得到大幅度提高,耕地粮食平均亩产超过900公斤以上,大部分农田实现吨粮田;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基本消除环境污染,林木覆盖率达到20%以上,农田林网化达到100%,沟、河、路、渠全部绿化,实现大地园林化。
3
.整理后的农村居民点得到彻底改造,主要建设指标达到城市规划与建设要求的标准。形成环境优美、基础设施完善、城乡一体化的居民点布局体系。
4.2
土地开发整理方针
1
.增加耕地面积为重点,适应农业产业化,规模化,技术化,集约化发展战略的要求;
2
.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相统一;
3
.高标准、高投入、高产出,观念超前、一步到位、重点突出;
4
.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暂时利益服从长远利益;
5
.政府决策与公众参与相结合;
6
.尊重产权人的利益和合理要求;
7
.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积极推进土地产权调整;
8
.在有关政策、指标分配和投资上,效率优先、兼顾公平;

 


五、土地开发整理分区及项目
5.1
土地开发整理分区
根据顺义区地处平原、土地利用类型及土地开发整理潜力分布均衡的特点,采用重叠划区的方法,划分重点土地开发整理区和一般土地开发整理区两种类型区域。
5.1.1
重点土地开发整理区
重点土地开发整理区是指土地潜力较大或整理的社会经济条件较好,开发整理指标、项目、资金、开发措施应重点和优先落实的区域。各类开发整理潜力处于一级的乡镇分别划入相应重点区。依据各乡镇开发整理潜力,土地开发整理重点区分为重点综合整理区、重点农地整理区、重点居民点整理区。
1.
重点综合整理区。农地整理、居民点整理、土地开发和土地复垦中具有两种以上潜力处于一级的乡镇划入重点综合整理区。包括李桥镇、北小营镇、木林镇、杨镇、张镇五个镇,合计增加耕地潜力5012.03公顷(75180.40亩),其中农地整理潜力为1974.14公顷(29612.05亩),居民点整理潜力为571.57公顷(8573.55亩),土地开发潜力为1150.22公顷(17253.30亩),土地复垦潜力为1316.10公顷(19741.50亩)。设定项目35个,补充耕地1857.83公顷(27867.44亩),其中农地整理补充725.14公顷(10877.10亩),居民点整理补充35.93公顷(538.95亩),土地开发补充399.19公顷(5987.79亩),土地复垦补充697.57公顷(1395.15亩)。
2.
重点农地整理区。仅农地整理潜力处于一级的乡镇划入重点农地整理区。包括龙湾屯、大孙各庄、北石槽镇三个镇,合计农地整理潜力1117.49公顷(16762.34亩),设定项目8个,补充耕地505.19公顷(7577.85亩)。
3.
重点居民点整理区。仅居民点整理潜力处于一级的乡镇划入重点居民点整理区,包括高丽营镇、北务镇、赵全营镇三个镇,合计居民点整理潜力1065.34公顷(15980.10亩),设定项目2个,补充耕地170.17公顷(2552.49亩)。
5.1.2
一般土地开发整理区
一般土地开发整理区是指具有一定土地开发整理潜力或整理的社会经济条件一般,开发整理指标、项目、资金与开发措施应给与一定保证和落实的区域。各类开发整理潜力处于二级的乡镇分别划入相应一般区。依据各乡镇开发整理潜力,土地开发整理一般区分为一般综合整理区、一般农地整理区、一般居民点整理区、一般土地开发区和一般土地复垦区。
1.
一般综合整理区。农地整理、居民点整理、土地开发和土地复垦中具有两种以上潜力处于二级的乡镇划入一般综合整理区。包括牛栏山镇、马坡镇、南彩镇、北务镇、北石槽镇、大孙各庄镇等六个镇,合计增加耕地潜力2994.27公顷(44914.01亩),其中农地整理潜力为437.39公顷(6560.81亩),居民点整理潜力为1035.21公顷(15528.15亩),土地开发潜力为557.21公顷(8358.15亩),土地复垦潜力为964.46公顷(14466.90亩)。设定项目17个,补充耕地合计为763.19公顷(11447.83亩),其中农地整理补充192.78公顷(2891.72亩),居民点整理补充103.61公顷(1554.17亩),土地开发补充163.11公顷(2446.60亩),土地复垦补充303.69公顷(4555.35亩)。
2.
一般农地整理区。仅农地整理潜力处于二级的乡镇划入一般农地整理区。包括高丽营镇、赵全营镇二镇,合计增加耕地潜力501.21公顷(7518.22亩),设定项目7个,补充耕指标118.81公顷(1782.15亩)。
3.
一般居民点整理区。仅居民点整理潜力处于二级的乡镇划入一般居民点整理区。包括杨镇、李遂镇二镇,合计增加耕地潜力743.61公顷(11154.15亩),设定项目3个,补充耕地指标61.90公顷(928.50亩)。
4.
一般土地开发区。仅土地开发潜力处于二级的乡镇划入一般土地开发区。包括张镇、龙湾屯镇,合计增加耕地潜力181.59公顷(2723.85亩),设定项目11个,补充耕地指标100.52公顷(1507.80亩)。
5.
一般土地复垦区。仅土地复垦潜力处于二级的乡镇划入一般土地复垦区。包括北小营镇,增加耕地潜力141.12公顷(2116.80亩),设定项目1个,补充耕地指标31.57公顷(473.55亩)。
5.2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
全区共遴选土地开发整理项目84个。重点项目40个,其中近期23个,远期17个;一般项目44个,其中近期20个,远期24个。见附表10

  

六、投资估算与效益评价
6.1
投资估算
农地整理投资估算标准按整理面积计算。根据顺义区已实施的国家投资项目并经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调查研究后给定的标准,农地整理标准确定为每亩2500元,即每公顷投资为3.75万元;按照北京市居民点整理的标准,每亩居民点整理的费用为9-12万元/亩,在考虑了居民点整理的难度及北京各区县的执行情况后,结合顺义具体情况,选择了每亩12万元的最高的标准,即每公顷180万元;土地开发投资估算单位造价按“全国土地开发整理规划”规划组的研究成果确定,为0.75万元/亩,即11.25万元/公顷;土地复垦投资估算主要考虑鱼塘复垦和砖瓦窑复垦两种标准。根据北京市其他区县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的实践结合顺义区土地开发整理工作的实际情况,鱼塘复垦投资标准按每亩0.5万元,即每公顷7.5万元计算;根据顺义区砖瓦窑复垦的实际调查结果,砖瓦窑复垦选择的标准为每亩1.5万元,即每公顷为22.5万元。
按照规划目标,规划期内共需投入资金144064万元。资金投入时间安排:近期(200101月——200512月)完成投资44471万元,其中,农地整理投资9937万元,居民点整理投资为26640万元,土地开发投资3746万元,土地复垦投资为4148万元;远期(200601月——201012月)投资99592万元,其中,农地整理投资为11820元,村庄整理投资为80460万元,土地开发投资3240万元,土地复垦投资为4072万元。
6.2
筹资方式
土地开发整理是一项投资规模巨大的事业,等同于基础设施建设。选择良好的筹资渠道,对于土地开发整理的顺利进行至关重要。选择筹资渠道时,既要考虑到资金的成本与收益,又要考虑到国家政策的许可及优惠措施,积极发展以工代赈。根据当前具体情况,土地开发整理的资金来源主要是政府。
6.2.1
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
《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缴使用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是指国务院或省级人民政府在批准农用地、征用土地时,向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的新增建设用地的县、市人民政府收取的平均土地纯收益。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30%上缴中央,70%上缴地方政府,专项用于耕地开发整理。全国共划分为14个等级,实行不同的等级费用标准收缴此项费用。
根据《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缴使用管理办法》中的规定,顺义区属八类标准区,每平方米征收21元,即每公顷征收21万元。根据最新调整的“顺义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从2000年到2010年,各类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公顷8600公顷(129000)以内。全区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可收缴额为12.64亿元。目前该项资金可利用部分只有30%上缴中央财政部分,而70%上缴市财政部分还未收取。因此,在充分利用好30%上缴中央财政资金的同时,应按《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缴使用管理办法》中的规定及时、足额收取该项费用。
6.2.2
耕地开垦费
《土地管理法》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都规定: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开垦与所占耕地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或按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专款用于耕地开垦。北京市平均耕地开垦费征收标准为每公顷27万元。根据最新调整的“顺义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从2001年到2010年,各类建设新占用耕地控制在2400公顷(36000)以内。全区耕地开垦费可收缴额为6.48亿元。目前,该项费用的收缴力度还较弱,减、缓、免的情况较多,为了保证耕地占补平衡的实现,应加大耕地开垦费的收缴力度,禁止随意减、缓、免情况发生,保证及时、足额收缴。
6.2.3
其他资金
土地复垦费、耕地占用税必须实行专款专用,所筹资金必须全部用于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土地(续期)出让金、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土地增值税、合同改约补偿金、土地收益金等项收入,要根据需要拿出一定比例用于土地开发整理项目;为提高各项与土地开发整理有关资金使用效果,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水利建设资金及相关其他各行业资金必须与土地开发整理资金整合使用;积极推行土地开发整理市场化运作,准许企业或个人投资土地开发整理,吸收社会资金投入。对于实行企业化运作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可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投入土地开发整理,政府可以给与一定补贴;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以多种形式支持土地开发整理,尤其是土地平整等专业性弱、需要劳动力数量大的工程。
6.3
方案经济、社会、生态评价
6.3.1
经济效益评价
顺义区邻近北京市区,交通便利、土地开发整理将配合中心城市发展、小城镇建设、城郊型生态高效农业、旅游观光农业的开发。农业种植品种以高效、观光、采摘相配套的蔬菜品种、花卉苗木和精品粮食作物为主,同时发展多种经营。粮食生产一年两熟,经济效益的测算以大田作物为标准。土地开发整理不仅会增加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同时也会提高耕作效率,减少耕作成本。对于新增耕地可按价值较高的经济作物核算收益,以种植蔬菜为例,每公顷纯收益可达1.8万元以上。整理后耕地平均产出为1.6万元/公顷,比整理前高出0.4万元/公顷,且每公顷年可降低生产成本850元。另外,生态环境的改善,可以带动观光农业和休闲度假业的发展,增加旅游收入。
实施土地开发整理后,可新增土地3000公顷45000亩),将建成高标准农田。不扣除居民点时每年实现效益7718万元,静态回收期为18.67年;扣除居民点时,每年实现效益7178万元,静态回收期为年5.15年。
6.3.2
社会效益评价
开发整理区的建设提高了社会效益。土地开发整理带来了现代化的农业生产模式和经营观念,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及农村交通条件,节约了农业生产成本,增加了可利用土地的面积,从而增加了粮食产量。农业经济的发展带动了经济的全面发展,增加了就业岗位,为农村劳动力的转移提供了条件,有利于发展乡镇企业及第三产业,真正实现城市化目标,实现北京市城乡一体化发展。
土地开发整理工作可以有效的通过政府力量及法律手段解决农村中土地权属界限不清的问题,有利于实现农村社会的稳定及农民的团结,土地开发整理有利于搬坟和平坟工作,促进农村移风易俗和精神文明建设。
土地开发整理工作是落实国家农村政策和地方政府政策的有效途径。通过土地开发整理可以实现耕地占补平衡的战略目标,解决多年来土地的投入不足问题,为耕地的持续利用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增加了农民对政府的信任感,树立了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同时为大力发展观光农业奠定了基础,有利于吸引外资,带动经济的发展。
6.3.3
生态效益评价
开发整理区的生态环境将得到大大改善,生态环境效益的提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1)改善了农田的生态环境。田间林网能够起到降低风速、缓和大风冲击的作用,保护农作物不受强风的损害;此外,田间林网还起到护路、护渠、护塘、防止水土流失和防止农田水利设施受到破坏的作用,充分提高农田保水、保肥性能,改善农田的气候条件;(2)提高了农田的自然生产力。土地的平整、农地保水保肥能力的提高,土壤结构的改良,有机质含量的增加,使农田自然生产力得到提高,确保了开发整理区旱涝保收。(3)增强了渠系的调蓄能力。规划中对一些沟渠进行深挖和拓宽,并与主干水利工程配合,疏浚田间渠道,增加了田间排水沟渠用地,使得开发整理区内的排水沟渠调蓄能力有所提高,这样,既保证了灌溉用水,也增强了排涝能力,减少了农田灾害;(4)田间环境园林化。田间绿化选用树冠优美的树种,充分考虑空间布局的合理性和美观性,另外,田间绿化工程不但美化了农田环境,还考虑到了环保、防害的要求。选择具有吸纳有害物质、抗虫害功能的树种和花卉,可防止环境污染,降低施用农药量;(5)环境保护效应。通过开发整理,风沙地、荒草地、脏乱差的三角地、废弃地将得到彻底治理,并且在开发整理的同时又加强了环境的保护,一些具有生态意义的芦苇荡、河流、坑塘在开发整理时采取保护和恢复措施,治理与保护相得益彰,会大大加速生态环境的改善,促进环境保护建设;(6)节约能源。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后,渠系水利用系数达到98%,极大地节约了灌溉用水量和用电量;(7)农村的生活环境得到改善。土地开发整理促进了村镇改造建设,村镇的基础设施和环境建设大大加强。通过对各种污染源的防治、发展生态农业、建立自然保护区、田间绿化美化等措施,生活环境得到改善。

 


七、实施规划的保障措施
7.1
行政措施
7.1.1
建立区、镇两级领导小组,明确整理工作中的各项责任,做到专人专事专管
建立由地方政府主要领导为核心的常设土地开发整理领导小组或办公室,负责规划实施全过程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区级领导小组或办公室由区政府有关领导和区土地管理部门等相关职能部门的有关领导以及技术骨干组成。区政府主管领导担任小组长,负责总体组织和协调工作。加强区土地整理储备分中心建设,认真做好年度计划编制、规划设计、勘察测绘和项目实施工作,负责相关工程的招投标与质量监督工作,负责整理资金的落实,协调相关部门和土地开发整理区内各乡镇之间的关系,定期到各乡镇现场检查施工的进度及完成质量,提出产权调整方案并及时解决纠纷。另外,区土地整理储备中心具体负责指导整个区内土地开发整理工作的实施和技术咨询。乡(镇)级领导小组由各乡镇相关部门领导和技术人员组成。建立领导目标责任制,确保本行政区域的土地开发整理活动符合本规划要求。未按本规划的要求进行土地开发整理或未能实现规划目标的乡镇,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7.1.2
严格实施土地开发整理规划,依据规划进行土地开发整理
本规划一经批准,即纳入土地利用管制计划逐步实施。任何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立项和规划设计,均以本规划作为依据。规划区内的任何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必须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的土地用途和本规划规定的土地开发整理方向进行建设,严禁在坡度25度以上的山区及河道管理范围内的滩涂上开垦耕地。在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的要求下,处理好土地开发整理新增耕地置换建设用地指标的分配关系。
7.1.3
建立严谨科学的工作程序
土地开发整理工作的顺利完成需要一套严谨、科学的工作程序。这其中包括立项审批、组织实施、质量监督和竣工验收四个方面。
1.
立项审批。依照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土地开发整理的实施必须进行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实际操作过程中,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必须经过立项审批。
2.
组织实施。经过立项审批,各乡(镇)可以具体开展各项工程的组织实施工作,这由各乡(镇)级领导小组来负责。实施过程中须严格按照项目规划设计完成。首先进行工程招投标,选择信誉良好的工程队伍,按时保质保量的完成工作。
3.
质量监督。为防止在组织实施过程中施工单位偷工减料行为的发生,由区级与乡(镇)级领导小组选择有资格的质量监理单位,到现场检查施工进度与工程质量,保证工程按期保质保量完成,对不合格者勒令其返工,并处以罚款。
4.
竣工验收。在项目竣工后,由区级领导小组进行初审,并向市级领导小组提出验收申请,由市级领导小组组织有关专家和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到实地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由市级土地管理部门考核认定并颁发合格证书。
7.1.4
完善各种制度
应完善以下主要制度:
1.
建立招投标制度和项目监理制度。一些技术性强、投资多的大中型工程项目,应严格按照国家的要求采用招投标方法发包工程,并聘请具有相当资格的监理单位进行监理。一些小工程也应制定相应的发包制度,公开发包,同时建立有力的监理制度。
2.
建立监督、检查、验收制度。做到部门之间、乡(镇)之间、上下级之间、群众对政府的有效监督;接受上级的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同时,对下级或施工单位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坚持做好项目阶段性和竣工验收工作。
3.
建立项目协调制度,避免出现各乡镇各自为政,互不衔接的问题。区级和各乡(镇)级领导小组对涉及到各部门、各乡(镇)、土地承包人之间的利益关系尽量做到事先统一思想,明确协调的职责。
4.
建立日常工作制度。区级和各乡(镇)级领导小组应做到各守其职、工作有序、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将土地开发整理工作作为一个长期的、日常的工作来完成。
5.
建立项目反馈制度。施工单位(公司)、乡(镇)级领导小组、各领导小组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定期向上级领导小组、上级领导汇报工程项目实际的进度和资金的使用情况及其他项目进展情况,保证工程实施的上下连贯性。同时各领导小组应作详细调查、及时了解实际情况,解决实际中发生的问题。
7.1.5
尽快完善有关政策措施,建立促进土地开发整理良性发展的有效机制
从推动土地开发整理事业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出发,尽快出台有关配套政策措施,为规划的贯彻实施提供有力保障。
1.
制定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实施管理办法,以确保年度土地开发整理计划和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立项管理符合本规划。
2.
制定土地开发整理权属调整的相关政策,保障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在土地开发整理中的合法权益。
3.
制定集体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相关政策,引导农民从土地“承包”向土地“租赁”过渡,以充分发挥土地资产的价值,提高土地经营管理的效率。
4.
制定土地开发整理后耕地占补平衡指标上市交易政策,以调动农民和社会力量参与土地开发整理的积极性。
5.
制定农村居民点土地置换和土地周转政策,以促进农村居民点整理改造和土地的集约利用。
6.
制定土地开发整理区招商引资的优惠政策。
7.1.6
做好宣传工作,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深入宣传土地开发整理的意义,增强群众对土地开发整理工作的理解支持,动员、引导公众积极参与土地开发整理,充分发挥广大群众的创新能力,创建土地开发整理的民主形式,促使民众监督规划的落实,奠定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得以顺利实施的群众基础。
7.2
经济措施
7.2.1
建立多元化、多渠道的融资体系
土地开发整理工作需要大量的投资,所以,实际工作中必须坚持以政府投资为导向,乡(镇)集体、农民及业主投资为主体的投资机制,多渠道、多层次的筹集使用资金。
1.
建立政府土地开发整理专项基金。新征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和耕地开垦费是目前政府土地开发整理专项基金来源的主要资金渠道,也是土地开发整理事业顺利进行的重要保证,必须按照有关程序和标准足额收缴。区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必须配合区政府足额收取并上缴国家及地方政府土地开发整理专项基金,坚决杜绝对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和耕地开垦费随意减、缓、免行为。
2.
积极吸引社会资金开展土地开发整理。准许建立各种性质的土地开发整理企业(造地公司)参与土地开发整理,从事土地开发整理的企业可获得政府政策性及商业银行的信贷支持。
3.
采取积极措施对有关部门的水、电、路、林等基础设施投资进行整合。优先安排基础设施已配套完善或投资已落实的开发整理项目。
7.2.2
认真贯彻国家和地方政府的基金使用管理制度
对土地开发整理资金要实行专项管理,作到专款、专用,并加强实行资金审计监督管理。依照工程规划预算及施工进度进行拨款;资金使用过程中按财务制度进行严格监督;完工结算后在专业审计的基础上,公开资金使用情况。
7.2.3
谨慎务实,循序渐进,先易后难安排项目
根据地开发整理潜力分析,开发整理规划和投资规模,结合地方经济实力和自然条件的地域差异,按照循序渐进、先易后难的原则安排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有重点、有步骤、由点到面逐步展开,做到开发整理一块,见效一块。
7.2.4
实行土地开发整理工作的奖惩制度
可采取有效的经济鼓励措施,保证土地开发整理工作的顺利实施:对施工进度快、质量好的乡(镇)或施工单位应给予一定的奖励,对完不成任务的乡(镇)或施工单位应给予一定的处罚。坚持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鼓励单位和个人进行投资,对土地开发整理后按比例获得的建设用地指标,投资单位和个人确因建设需要时,可经市、区级政府批准,优先安排使用。
7.3
技术措施
7.3.1
建立数据库及档案
在本次规划的基础上,建立土地后备资源数据库、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库和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库,以便于对项目立项、实施、以及耕地占补平衡指标进行管理。
建立土地开发整理区项目档案。对土地开发整理区整体项目和各分项目形成的一切文件、声像、报告、图纸、表格以及计算机数据按项目、按类别建立档案,并由专人负责,严格按照档案管理的要求进行管理。
7.3.2
运用动态监测技术,监督规划的贯彻实施
遥感动态监测为实时监测土地开发整理的实施状况提供了先进的技术手段,可以随时了解规划区范围内土地开发整理的行为和项目进展状况,保证规划的顺利实施。
7.3.3
引进、示范、推广现代土地开发整理的创新方法和先进的技术手段
及时引进和采用相关领域的创新方法和先进的技术手段,以便降低土地开发整理的成本,提高效率,不断增加土地开发整理的综合效益。

摘自《北京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

一、前言
1.1
规划目的
土地开发整理规划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深入和补充。顺义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全区耕地占补平衡做出了初步安排,但还需进一步做好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规划。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规划是对土地开发整理进行宏观控制、微观管理的重要手段。它是实现国家土地政策目标、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的重要保证,同时也是规范土地开发整理行为,指导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立项的重要依据。顺义区土地开发整理工作已开展数年,也取得了较大成绩,但由于缺乏整体规划,土地开发整理的实施一直处于无序状态,因此,迫切需要编制一个切实可行的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规划,以保证全区土地开发整理工作健康有序的开展。
1.2
规划任务
本规划的任务是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求,在对本区土地开发整理潜力进行详细调查、综合评价、细致研究的基础上,确定土地开发整理规划方案,确保土地开发整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及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各种效益的实现,达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具体任务是:
1.
对整理区内土地利用现状和潜力进行深入分析。完成农地整理潜力分析、农村居民点整理潜力分析和土地开发复垦潜力分析三项专题研究;
2.
确定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目标和方针;
3.
进行土地开发整理分区,编制开发土地开发整理分区图;确定土地开发整理重点投资项目和一般投资项目;
4.
预期投资估算与筹资方法确定,进行效益评价;
5.
拟定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实施措施;
1.3
规划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98年8月25修正案)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73号令)
2.
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开发整理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1998]166)
3.
国土资源部《关于切实做好耕地占补平衡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1999]39)
4.
国土资源部《关于土地开发整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1999]358)
5.
《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试行)》;
6.
《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编制规程》(TD/T10112000)、《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规范》(TD/T10122000);
7.
国土资源部《县级土地开发整理规划要点》;
8.
《北京市县级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编制技术要点》;
9.
《村镇规划标准》建标〖1993723号;
10.
顺义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计划;
11
顺义区第二次土地利用现状调查资料;
12.
顺义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13.
顺义区各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14.
顺义区各镇镇域规划;
15.
北京市顺义区社会经济统计资料(2000);
1.4
规划期限
规划基期年:2000年;规划目标年:2010
近期:2001年——2005年;远期:2006年——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