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籍管理概述
(一)地籍的概念、内容
1、地籍管理:是以地籍簿为核心对土地基本情况进行记载和管理的一种国家管理活动。
2、内容:主要包括土地调查、土地分等定级、土地统计、土地登记、地籍档案管理
(二)原则
1、国家统一管理的原则
2、地籍资料的连贯性和系统性
3、地籍资料的可靠性和精确性
4、地籍资料的概括性和完整性
二、土地调查
查清土地数量、质量、权属、分布和利用现状而采取的一项技术、行政和法律的措施。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查清各类的分布面积和利用状况 地籍调查(土地权属调查):查清每宗土地的位置、权属、界线、数量和用途 土地条件调查:调查土地的自然和社会经济情况
三、土地登记
(一)概念:
是国家依照法宝程序将土地的权属关系、用途、面积、质量等情况记录于专门的簿册,并向土地所有者和土地使用者颁发证书,以确认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法律制度。
(二)特征
1、统一性
2、完整性
3、连续性
4、一致性
(三)一般规定
1、农村集体土地登记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土地所有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地政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确认所有权。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地政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
2、对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登记规定: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政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使用权。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土地,由县级以上政府登记造册管理。
(四)土地登记原则
1、依法原则
2、统一性原则
3、申请原则
4、审查原则
5、公示原则
(五)土地登记内容
1、土地权属性质;集体土地所有权、国有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土地他项权利
2、土地权属来源
3、土地权属界址
4、土地产权面积
5、土地用途(地类)
6、土地等级和价格
(六)土地登记类型
初始土地登记:是指土地登记机关在规定的期限内对一定范围内全部宗地的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及他项权利进行了集中、统一的登记,又称土地总登记。
变更土地登记:是在初始土地登记完成之后,对发生变化或者新产生的土地权利及内容进行的改正或新设登记。
(七)土地登记的程序
申请——地籍调查——审批——注册——发证
四、土地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