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对碳酸盐岩组成的地貌类型进行比较系统研究的是南斯拉夫的学者司威治。他在研究南斯拉夫西北沿海伊斯特里亚半岛上喀斯特石灰岩高原的地貌后,就用喀斯特这个地名来命明那里的特殊地貌。 1966年在桂林召开的全国岩溶学术会议上,决定将我国的喀斯特地貌改称为岩溶地貌。
    喀斯特地区的分别是十分广大的,书上88页则是站地球总面积的10%,我国喀斯特地貌面积124*10000KM2,主要分布在广西、云南贵州、湖北西部、华北西藏等地。广西全境裸露的喀斯特地貌面积达97000KM2,占全区总面积41%。
    一、喀斯特作用的定义
    凡是水对可溶性岩石以化学过程(溶解和沉淀)为主,机械过程(流水侵蚀与沉积,重力崩塌和堆积等)为辅的破坏和改造作用,都叫喀斯特作用。   
    1、是水对可溶性岩石的破坏和改造作用
    2、这些作用是以地下水为主,以水的溶蚀作用为主
    3、作用的对象必须是可溶性的岩石
    喀斯特地貌,凡是由喀斯特作用所形成的地下形态和地表形态,统称为喀斯特地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