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教学指导委员会: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中“专业结构调整与专业认证”项目的安排,2009年,将继续委托有关科类教学指导委员会开展各专业参考规范的研究制订工作。
各科类教学指导委员会的主任委员负责主持研究制订工作和项目经费管理。请按照《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07〕1号)、《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教高〔2007〕14号)以及《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7〕376号)的有关要求,严格管理和使用,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经教育部高等教育司、财政部教科文司协商,拟于2010年4月份对该项目进行检查,请有关教学指导委员会于2010年3月31日前将“专业规范研制”项目进展情况报送“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事宜可与教育部高等教育司有关处室联系。
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
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二〇〇九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