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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度国家精品课程申报要求

地理,地理学科网,精品课程  时间:1970-01-01 08:00:00  点击:
国家精品课程评审指标(本科,2009)
评审指标说明
(1)本评审指标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07〕1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7〕2号)和《教育部关于启动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精品课程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2003]1号)精神制定。
(2)精品课程是指具有特色和一流教学水平的优秀课程。精品课程建设要根据人才培养目标,体现现代教育思想,符合科学性、先进性和教育教学的普遍规律,具有鲜明特色,并能恰当运用现代教育技术与方法,教学效果显著,具有示范和辐射推广作用。
(3)精品课程的评审要体现教育教学改革的方向,引导教师进行教育教学方法创新,确保学生受益和教学质量的提高,并重视以下几个问题:①在教学内容方面,要处理好经典与现代、理论与实践的关系,重视在实践教学中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②在教学条件方面,重视网络教学资源的建设和完善,加强课程网站的辅助教学功能。③在教学方法与手段方面,灵活运用多种教学方法,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促进学生学习能力发展;协调传统教学手段和现代教育技术的应用,并做好与课程的整合。④在教学队伍的建设上,注重课程负责人在实际教学工作的引领和示范作用,促进教学团队结构的完善和水平的提高。
(4)本方案采取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方法,以提高评价结果的可靠性与可比性。评审指标分为综合评审与特色、政策支持及辐射共享两部分,采用百分制,其中综合评审占80%,特色、政策支持及辐射共享占20%。
(5)总分计算:M=∑KiMi,其中Ki为评分等级系数,A、B、C、D、E的系数分别为1.0、0.8、0.6、0.4、0.2,Mi是各二级指标的分值。
 
2009年度高职国家精品课程申报要求
根据《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精神,申报国家精品课程的高职课程须符合以下条件:
1.申报课程应符合高技能人才培养要求,体现职业能力培养和职业素养养成(详见评审指标);
2.申报课程应由学校、行业、企业共同参与建设,课程负责人以高职院校专任教师为主,负责课程建设的规划、组织与实施;
3.课程网站应至少提供有该门课程的课件、案例、习题、实训实习项目、学习指南等教学相关资料;
4.申报课程的网上教学资源包含课程整体设计介绍录像(不超过40分钟)和课程教学录像(不超过15分钟),其中,课程整体设计介绍录像以说课为主,包括教学设计以及相应的教学设施、环境和实训实习场景等介绍,并附相应文字说明。
 
国家精品课程评审指标(网络教育,2009)
评审指标说明
1.本评审指标根据《教育部关于启动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精品课程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2003〕1号)、《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07〕1号)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7〕2号)等文件精神制定。
2.网络教育精品课程是具有一流教师队伍、一流教学内容、一流教学方法、一流资源和教材、一流教学管理和支持服务等特点和网络教育特色的示范性课程。课程要体现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教学内容符合科学性、先进性的原则,教学组织适合于成人从业人员业余学习和终身学习,遵从网络教育规律,恰当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方法与手段,学习支持服务到位,教学效果显著,具有示范、辐射和共享的作用。
3.本指标涉及教学理念与课程设计、教师队伍、教学内容与学习资源、教学活动组织与实施、学习支持服务和教学效果等与课程建设有关的全部内容。针对学生业余远程学习的特点,特别强调了教学过程组织和支持服务,强调了学习效果。课程的特色也重点关注该课程是否体现了网络教育的特点,通过精心设计、精心组织教学而使教学取得了切实的效果。
4.本指标采取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方法,以提高评价结果的可靠性与可比性。评审方案分为综合评审与特色及政策支持两部分,采用百分制记分,其中综合评审占80%,特色及政策支持占20%。前六项一级指标为综合评审部分。
5.总分计算:M=∑KiMi,其中Ki为评分等级系数,A、B、C、D、E的系数分别为1.0、0.8、0.6、0.4、0.2,Mi是各二级指标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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